发布日期:2022-12-28 来源:事业管理司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开展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3A%2F%2F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考生通过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将进入下一环节,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补充公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安排。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本单位的考试时间、方式、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比例,并将相关内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在各单位补充公告中明确),并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单位在补充公告中公布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体检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六)技术电话: 13555494895 18965688689, 咨询电话:010-5919420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xls 附件2:招聘单位咨询方式.xlsx 附件3:公开招聘管理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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